胰腺炎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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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5 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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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自然受孕怀上双胞胎的几率在千分之五左右,这也就意味着双胞胎的降生是如何的不易,但在上海的一户人家竟然狠心将自家刚生下的双胞胎男孩活生生闷死,其中究竟有何内情?

年的6月左右,医院检查出了胰腺炎,这本就只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良性疾病,只要在早期得到控制一般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因为当时的唐某正处于怀孕期间,急性胰腺炎加上怀孕使得唐某的情况越发恶化。

在医生的建议下,应当早日手术治疗,而在手术之前,必须先将其腹中的胎儿剖出,而唐某腹中为双胞胎,稍有不适就是一尸三命。此时的唐某腹中胎儿还未足月,七个月的他们在剖出之后,有很大的风险。

最终经过唐某的家人商讨,决定按照医生所言将孩子提前剖出。这场手术的进行得非常成功,唐某的家人都松了一口气,最后的结果皆大欢喜,唐某在被推出手术室之后,得到了丈夫顾某以及婆家的最好照顾,但是自从唐某醒来之后,便没有看见自己的孩子,她费劲千辛万苦生下的孩子,还未曾瞧过一眼。

顾某推说孩子因为早产还只能在保温箱中待着,现在还抱不出来,但是在平时的相处中,唐某并未感受到婆婆和丈夫对这两个孩子的关心和喜爱,如果放在别人的身上,态度绝对不是这个样子。

唐某莫名地觉得自己的孩子出事了,但都被丈夫顾某安抚下来,顾某说孩子真的没有事,要唐某好好养身体,只有她的身体好了才能去看孩子,唐某要求顾某扶自己去瞧一眼孩子,但是顾某却说孩子医院,因为身体太弱,医院之中,随后唐某母亲也对此进行证实,唐某这才安心下来,虽然心中依旧不平静,但却也没有再闹着要去看孩子。

时间一直来到九月,在医院中修养了两个多月的唐某,终于出院了,她提出自己要去看一下自己的孩子。丈夫顾某和婆婆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说孩子很好,已经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但是现在还不能去看,要唐某安心回家过日子。

此刻的唐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丈夫和婆婆的那些话都是在敷衍自己。唐某再也不相信自家丈夫的话语,私下偷偷找到自己的母亲,要她去之前医院看一看。

医院中,却被直接告知,两个孩子在治疗的第八天就被顾某抱走了,医院里面,也就是说在六月底孩子就已经没有住院了,那之后孩子究竟去了哪里,明明这些医院照顾唐某,孩子是谁在照顾?为什么会说孩子已经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唐某母亲在将事情告诉唐某之前,先去找了一趟顾某母子,但是他们依旧一问三不知,孩子究竟去哪了,不会被顾某两人给卖了吧?唐某母亲想着家中因为担忧孩子陷入抑郁的女儿,直接把心一横,报了警。

在警方的压力之下,顾某才承认孩子已经没有了,两个孩子都已经死去。而且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父亲和奶奶,年7月5日,医院接回来的几天后,顾某和其母亲将孩子用被子捂住,将孩子直接闷死,将尸体随意埋在路边的绿化带中。

究竟为何作为父亲,作为奶奶的他们要如此狠心?

顾某说,孩子因为是早产,身上有的器官没有发育好,医生说两个孩子身上的毛病比较大,这都是早产的后果,可能活不到成年,如果想要孩子成长下去必须得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而且这两个孩子的脑部都有点发育不良,其智力水平有很大概率会比同龄人要低,如果严重的话可能会有很严重的智力障碍。

顾家在给唐某治病之后就已经在外欠了多处债务,而这两个孩子医院作伴,骨架根本就承担不起这项费用,因此作为父亲的顾某才想到要舍弃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其实顾某内心也是不舍的,但一旁的顾某母亲却多次撺掇这才有了这次惨案。

而顾某母亲,也就是唐某婆婆想要放弃孩子的原因除了金钱以外,更多的是来自于她内心的疑虑。顾某母亲是极度迷信的那一类人,在自家媳妇怀上孩子之后,身体便一日不如一日,最后还动了手术,在顾某母亲的心中就觉得这两个孩子就是扫把星,来到这世界上就是会克大人的,无论养得活还是养不活都不能要。

一直到了警局中,顾某母亲依旧在说着自己的那一套,试图说服警方相信自己的话。在警方问她为什么要杀人的时候,顾某母亲还把头一抬,那两个孩子刚生下来几天,算不上人,她也根本没有杀人。顾某母亲的说法在当时还引起了一阵关于杀婴案件的讨论,那婴儿究竟算不算人?

按照现行的法律来看,当然算,根据《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民事权利的起止来看,自然人是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胎儿从一出生起就可以享受自然人应有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而不是向顾某母亲以为的那样。

在警方之后的调查中,医院的医生都极力否认自己说过关于孩子的存活以及智力等方面的判断,因为根据之前的病例来看,孩子只是有点先天不足,只要好好养就可以养回来,并不是顾某说的那么严重。顾某可能是理解错误,从而觉得孩子养不活。

最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行对顾某母子提起了公诉,根据法律故意杀人罪行应当被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为顾某二人是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按照法律来看属于情节较轻,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经过法院判决,顾某母子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虎毒尚且不食子,顾某却因为自己误解的几句话,就将孩子杀害,他将孩子视作了负担,想要除之而后快。而顾某母亲则是在封建迷信的影响下,做了孩子死去的最后推手。他们直到最后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可怕,他们竟然完全都不认为自己做的是违法行为,这就是法盲的可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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