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混改瞄向社保基金 业内称双赢,热点资讯,
昨日(8月4日),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社保基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投资上述央企项目等实体经济。
事实上,中石油与社保基金的合作已有两年之久,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高层曾公开表示,“中石油是社保基金最佳投资标的。”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6月27日,中石油宣布公司以资产出资,引入保险、养老金、银行、公益基金等合作方的600亿元社会资本,共同成立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运营西气东输工程部分管线等。
这并不是社保基金与中石油的首次合作。《每日经济新闻》梳理发现,早在2012年5月,全国社保基金就已经出资100亿元,入股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项目。
对于中石油的此番出售意向,业内普遍认为,将管道出售给机构资金是中石油混合所有制改革跨出的重要一步。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否愿意出资,褚福灵等多位业内人士判断,还需经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测算。
“中石油所指的社保基金如果是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行的社保战略储备金的话,则可以投资中石油项目。但如果是人社部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话,则另当别论。”一位险企专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说。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人社部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性质并不相同。”一位基金公司专业人士也对表示,建立于2000年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其功能是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金,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求,弥补因为养老制度转轨带来的养老金缺口。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6月30日公布的2013年年报,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已经达到12415.64亿元。“按照监管社保基金的部门规定,社保基金可用总资产的20%做直接投资。”王忠民介绍,直接投资的渠道只有央企。
需要说明的是,社保基金与央企合作并不是无章可循。褚福灵对《每日经济新闻》分析,“像中石油管道这样的央企项目,一般回报周期长,但收益稳定;而全国社保基金作为一份战略储备资金,短期内没有太多的支出需求,因此可用作长期投资。”
中国能源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同样表示,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投入到管道资产中去,既确保了安全,又能实现增值,无论是对中石油自身还是对社会,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将收益稳定的中石油东部管道公司出售给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类型的机构资金,也是还利于民的一种方式。” (责任:DF127)